借用手机转账 触犯法律获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2020年2月,被告张某兵在得知冯某红微信支付密码后,以各种理由向冯某红“借用”手机,先后多次通过冯某红的微信给自己的微信转账,转账金额20元至800元不等,直至冯某红发现时,转账金额共计7000余元,冯某红当即报警。
经庭审查明,张某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价值7000余元。法院当庭宣判张某兵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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