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对张某伟、屈某杰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案进行公开审理。该犯罪团伙头目张某伟及其成员因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及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张某伟非法将自己筹集,或从屈某杰、刘某甲等人处以3分利息集资借贷而来的钱款,以高达4至5分甚至1角的利息转贷他人,以获取高昂利息。其间,为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收本息,张某伟伙同屈某杰、孙某军等人,对不能按期偿还“高利贷”本息的债务人,多次采取随意拦截、辱骂、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威胁等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强行索要债务,逐渐形成了以张某伟为首,团伙内各成员为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伟、屈某杰等8人为索要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采取“软暴力”手段滋扰债务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综合考虑8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对该团伙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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