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搬进农家 化解继承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11-02 17:23:15     来源:法治甘肃网

庭审现场搬进农家 化解继承权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叶芸嘉)近日,西峰区人民法院什社法庭采用巡回庭审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

1986年2月20日,左荣某与弟弟左鹏某及侄子左智某、左忠某签订分家分单,将其房产(店铺)一半赠予左鹏某作为养老资助,同时将该房产分给弟弟和侄子。后左鹏某与左智某共同生活。1989年5月9日,左鹏某、左智某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时,将分家分单中分给左忠某的由左鹏某暂住的3间瓦房登记在左鹏某名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之中。2009年左鹏某去世。为此,左忠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继承左鹏某名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中房产。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多次到原被告所在的司法所和村委会了解该案历史背景并到原被告家中实地勘察,认真梳理、分析矛盾纠纷争议点。

开庭审理当日,什社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原被告家中,并邀请村委会代表、村民代表共同旁听,通过案件审理促进乡村良法善治和道德建设。

庭审中,办案法官通过给双方讲解《继承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耐心开导和劝说各方放下成见,引导双方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来解决问题,同时还立足于亲情修复,引用“六尺巷”的典故,用“和为贵”的理念感化原被告。因该案矛盾纠葛时间较长,争议较大,原、被告在庭审中表示愿意休庭后进一步协商处理。随后,兄弟二人通过认真思考和自我思想转化,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