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法院调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近日,庄浪县人民法院韩店法庭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调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8年1月,庄浪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发展种植业与郑河乡某村87户农户分别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土地租赁期限10年,租金每年每亩600元,流转土地337.6亩。2021年3月,柳某与该合作社口头协商后承租上述337.6亩土地1年,土地租金柳某与合作社各承担一半。今年3月,柳某与该合作社解除了转租合同,但土地租金却一直不予给付。农户因土地租金问题多次找乡政府、村委会与柳某协商支付,柳某拒绝给付。为尽快让农户拿到土地租金,村委会联系韩店法庭协调处理该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了解事情经过后,快速与柳某、合作社及相关农户取得联系并组织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政策、情理三方面向柳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劝解。最终,柳某同意给付土地租金8.4万元并达成调解协议。韩店法庭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柳某按期限履行了给付义务。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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