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法院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6年的借款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7年,韩某累计给魏某借款4期,合计金额10.5万元,每期约定的利息各不相同,借款后魏某分别向韩某出具了借条4张。借款分别到期后,魏某一直未予偿还,韩某追索未果遂诉讼至金塔县法院,请求判令魏某偿还借款本金10.5万元,并承担累计利息9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了解双方借款纠纷的前因后果,决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魏某表示对借款事实及利息约定均认可,韩某也当场表示愿意让利1万余元。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魏某偿还韩某借款本金10.5万元,承担利息7万余元,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全部偿还完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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