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法院执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执行到位标的额73.1596万元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高来荣)“没想到我的钱还能执结回来,非常感谢法官同志,你们辛苦了!”到宁县法院领取退赔款的被害人贾某激动地说。近日,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3.1596万元。
2020年,贾某、李某等9人分别被通过信息网络诈骗金额4万元至10万元不等,而在这几起诈骗案中被告人吴某、陈某(吴某妻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2021年吴某、陈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宁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吴某、陈某依法退赔被害人贾某、李某等共计59.1596万元,追缴吴某、陈某非法所得1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但判决生效后,吴某、陈某并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提前谋划部署执行方案,了解到吴某、陈某尚在服刑期间,且吴某、陈某户籍地为相距千里之外的江苏省,要在被告人户籍地进行线下财产查控难度较大,执行法官遂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系统对吴某、陈某财产展开查控,最终成功足额冻结并划拨本案标的额达73.1596万元,本案所涉罚金、退赔款、违法所得金额全部追缴到位,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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