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法院攻坚执行难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2-08-27 15:41:03     来源:法治甘肃网

亮剑“骨头案” 彰显为民情

——陇南法院攻坚执行难工作纪实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曹治

申请执行人崔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执行款,眼含泪花激动地说:“感谢市县两级法院的领导对我案件的关注及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将赔偿款执行给我,谢谢法院和社会各界对我的帮助。” 8月20日,崔某申请执行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窦某按照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5万元,至此,案件三名被执行人已经履行24.5万元,余款将按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一件长达五年之久的“骨头案”,在陇南两级三院的通力合作、全力攻坚下,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天降横祸,身受重伤

2017年8月4日19时左右,崔某带着两个女儿到正在试运营期间的梦幻城堡水上乐园游玩时发生安全事故,崔某受重伤。经鉴定,崔某四肢瘫痪的损伤致残程度为一级,完全护理依赖,并产生后续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崔某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为由将水上乐园的三合伙人李某1、李某2、窦某诉至法院,案件经陇南市武都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三被告赔偿崔某各项损失及后续治疗费用共计2209005.18元。李某1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超过上诉期间,被陇南中院裁定驳回上诉。判决生效后,崔某向武都区法院申请执行,为排除案外因素的干扰,陇南中院指定该案由文县法院执行。

执行遇阻,举步维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1、李某2、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李某1和窦某各履行了2万元后,三被执行人玩起“躲猫猫”。执行法官采取传票传唤、上门查找等方式,数十次寻找,均未能将三被执行人传唤到案,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扶危解困,合力救助

出事前,崔某是一名木工师傅,收入比较可观,两个女儿活泼可爱、品学兼优,一家人其乐融融。崔某因该事故造成四肢瘫痪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父母年迈无人照顾,两个未成年女儿正在上学,全家的生活重担全部压在崔某之妻贾某身上,她既要照顾病人,还要照料老人、孩子,并且打工挣钱以贴补家用,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仅靠一人之力支撑家庭,崔某高额的医疗费和生活负担使全家陷入极度困难中。崔某家的不幸与困境引起了市慈善协会的关注,并纳入了常态化救助。文县法院也于2022年上半年给予崔某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以解崔某一家的燃眉之急,让受害人一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司法的温情。

接访会诊,靶向施策

今年3月,在院长信访接访日暨“党员与信访群众面对面”主题党日活动中,陇南中院院长亲自接访崔某的妻子贾某,耐心听取了崔某的诉求,详细了解案情和执行进展情况。接访后现场召开中院相关院领导和两级三院执行局负责人参加的涉访执行案件调度会,要求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协同配合,穷尽一切措施,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手段,尽快推动该案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箭齐发,彰显权威

作为执行主体的文县法院在随后的执行工作中采取了三项强制措施:限高、悬赏、临控,“三箭”齐发,彰显威力。

2022年7月4日,在陇南市火车站派出所协助下,执行干警终于将长期失联的被执行人李某2成功临控,经过陇南市法院与武都区法院执行干警全力配合,文县法院将该被执行人带回,迫于临控、悬赏、公告的压力,被执行人李某1、窦某主动到庭,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由于三被执行人长期故意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文县法院对三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

在法律的威慑下,三被执行人主动提出愿意尽最大能力履行本案,由于三被执行人目前确实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组织下,申请人自愿作出了让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24.5万元后,余款将按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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