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受伤害 法院调解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2-08-21 17:29:14     来源:法治甘肃网

工地干活受伤害 法院调解获赔偿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齐洪德)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剩余赔偿款。

2020年8月,温某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右腿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与温某达成协议,支付温某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2万元,款项一周内付清。协议签订后,施工单位仅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剩余款项以尚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拒绝履行。无奈之下,温某将施工单位诉至秦州区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赔偿款项。

此案被告在外地,又因疫情无法到庭,承办法官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决定采用微信调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向被告释法说理,被告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意见,并当庭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了剩余赔偿款项,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