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申报上交财产 请求处置抵偿案款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魏世东)“法官,我名下有一辆车,请求法院依法处置抵偿部分执行款。”近日,一被执行人主动申报并上交财产,请求阿克塞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置抵偿案件款。
2020年4月,申请人敦煌市某建筑公司与阿克塞县某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至阿克塞县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执行人不服判决,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剩余工程款512981.6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阿克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执行局谈话,要求其如实报告财产状况,并告知对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申报自己名下有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可做抵押偿还欠款,并请求法院依法处置。近日,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办理了交接手续,同时约定了剩余执行款的履行期限。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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