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被拖欠 法官调解解民忧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齐洪德)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金集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7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3月份,王某某雇佣刘某1、蒲某某、余某某、李某某、吴某某、崔某某、刘某2到王某某承包的工地砌水渠,工资按照每天300元支付。经结算后,王某某分别拖欠刘某1工资7326.5元、蒲某某工资7088元、余某某工资2688元、李某某工资1893元、吴某某工资7121.5元、崔某某工资2756.5元、刘某2工资7014.5元。后经刘某1等人多次催要,但王某某一直未支付拖欠工资。现刘某1等人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部分农民工没有欠条,只有出勤结算表,为了尽快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办法官便立即电话联系被告王某某,了解到王某某对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认可,但人在外地打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利用“云上法庭”对本案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6个月内付清拖欠的工资。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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