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法院发出“升级版”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2022年8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离婚纠纷案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张某(女)与被申请人张某某(男)系夫妻关系,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打骂。2021年5月1日,张某某殴打张某致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一周,并向派出所报警。2022年5月20日,张某某再次殴打张某,并威胁、辱骂张某,扬言要将张某打残,致使张某产生恐惧。无法忍受丈夫的多次家暴和辱骂张某于7月11日向景泰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8月1日,张某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景泰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张某提交的申请、医院诊疗记录、伤情照片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某殴打、辱骂申请人张某,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被申请人张某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月1日上午,办案法官向当事人、当事人所在派出所和社区分别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裁定书内容,被申请人向法庭保证不再殴打、辱骂申请人,原告当庭撤回离婚诉讼。
责任编辑:贝昕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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