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定分止争 当庭给付案结事了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魏世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双方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2017年,魏某从刘某处购买了5万多元的枸杞苗,承诺货到付款,但收到货后魏某却没有按约给付货款。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魏某诉至法院。
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按程序将该案转至诉前调解室。诉前调解员电话联系魏某了解情况,魏某表示认可刘某主张的欠款本金,只是对刘某主张的利息略有异议,但因其本人尚在外地,等过一段时间回来后,愿意当面与刘某沟通。等魏某回来后,经调解员多方联系,组织魏某及刘某进行当面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刘某认为魏某欠款多年,坚持要求魏某承担逾期利息及追要欠款产生的车费等费用,魏某坚持仅给付货款,不愿多给一分钱。调解员随即背对背给双方释法明理,耐心为双方普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给付义务。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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