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赔偿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快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开庭之前,主审法官主持了庭前调解,原告张某提交了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的相应证据。被告某保险公司和庞某对原告张某的证据进行了审核,并依据相应标准审核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
经审核,原告张某主张的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被告庞某和某保险公司当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各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庞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庭支付了应付费用,被告某保险公司承诺在20日内支付调解确定的理赔款,此案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贝昕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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