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法院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7-26 15:59:21     来源:法治甘肃网

  秦州区法院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与广场舞有关的民事纠纷案。

  原告系广场舞的资深爱好者,经常在公园跳广场舞,锻炼身体。2021年3月24日晚间,原告照常在公园跳广场舞,结果被横穿舞蹈人群的被告绊倒,随即由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胸12椎骨折。

  庭审中,原、被告各执己见,原告主张自己被被告绊倒受伤,被告理应赔偿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被告则辩称,原告受伤并非其故意为之,且广场舞需要不断地旋转、移动,本身就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原告对其受伤亦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官耐心将《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普法讲解,然后巧妙运用“听、理、劝、退、和”五字工作方法进行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因个人不当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向原告释明在公园等公共场合从事社会活动时,个人也应当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贝昕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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