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提级管辖案件敲响“第一槌”

发布时间:2022-07-22 22:46:43     来源:法治甘肃网

全省法院提级管辖案件敲响“第一槌”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齐洪德)7月21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提级管辖案件正式开庭。该案系我省开展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工作以来,全省首例适用提级管辖程序审理的案件。

原告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诉被告天水市秦乐果啤厂、天水云腾物流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由秦州区人民法院皂郊法庭立案后,因案情复杂移送至秦州法院民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秦州法院认为该案属于疑难复杂的新类型案件,报请天水中院提级管辖。

天水中院审查认为,该案原告为市级单位,被告为本地民营企业,案件涉及国有资产,案情疑难复杂,审理结果与当地民生及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在天水法院辖区属于疑难复杂的新类型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符合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工作要求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提级管辖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中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审理的相关情形,由中级法院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打破“诉讼主客场”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上下级法院和辖区同级法院之间的类案同判,达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示范效果,遂依法裁定该案由天水中院提级审理。

当天,天水中院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据悉,全国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重要一环,对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天水中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示范法院以后,坚持认识再深化,思想再统一,行动再聚焦,在充分调研、深入研判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确定秦州区法院、麦积区法院为全市改革示范法院,在提级管辖工作中先行先试、上下贯通、共同发力,努力为实现案件“提得上”“提得准”“办得好”提供“天水经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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