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7月7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李崇暄在担任镇原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401.5万元。被告人李崇暄另有1913.5641万元的家庭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兰州新区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庭前会议,明确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庭审中,法庭宣读庭前会议报告,重点围绕焦点展开庭审。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崇暄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崇暄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兰州市部分人大代表、省直机关部分干部及被告人亲属等4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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