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接触的“隔空庭审”

发布时间:2022-07-16 19:36:36     来源:甘肃法制报

无需接触的“隔空庭审”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

7月14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在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河南闵晟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此次开庭审案多方连线,实现疫情防控下无需接触的“隔空庭审”。

2021年9月1日,原告投标被告2021年报废物资处理,其中原告中标第三包、第八包、第九包的报废轨料处理。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了第八包、第九包报废轨料的拉运,但第三包未拉运。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争议,酿成纠纷,诉至法院。

面对当前兰州市疫情防控需要,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原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河南省,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所在小区封控,原被告双方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庭前,承办法官展开充分有效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线上庭审。为保证庭审节奏和提高庭审效率,法官提前组织原被告双方将各自证据的扫描件进行证据交换,为线上庭审做好准备。庭审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节有条不紊顺利进行,书记员同步记录、音视频同步存档,整个庭审过程画质清晰、审理过程规范有序。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线上查看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予以确认。至此,庭审活动顺利完成。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我省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灵活运用线上方式开展诉讼活动,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疫情防控大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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