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法院调解一起农民工追薪案

发布时间:2022-07-06 12:21:36     来源:法治甘肃网

秦州法院调解一起农民工追薪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7月1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调解一起涉及10余人的农民工追薪案件,被告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薪酬10万元。

天水某劳务公司将某工程水电暖项目分包给了荣某某,荣某某组织10余名工人进行施工。但由于受疫情影响,项目并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完工验收,荣某某与天水某劳务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荣某某与10余名工人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在无法给工人发放劳动报酬后,荣某某及10余名农民工将天水某劳务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开庭审理时,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便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边向农民工班组解释因涉案工程未完工结算导致工程量不明,一边对劳务公司耐心劝导、释法说理。最终,双方打开心结,重新组织财务人员核算工程量,确定劳务费金额为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后,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劳务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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