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区两级法院 扛起环资审判政治责任 履行生态保护司法担当

发布时间:2022-07-05 21:59:15     来源:甘肃法制报

甘肃省林区两级法院

扛起环资审判政治责任 履行生态保护司法担当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近年来,甘肃省林区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涉林案件审判工作水平,积极服务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为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林区中院及所属5个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甘肃模式”中的“线”,实现了涉林案件的集中统一管辖,审判范围涵盖管辖区域内的小陇山林区、洮河流域、白龙江流域、祁连山国家公园、子午岭林区,面积达到800多万公顷,实现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全省重点林区的全覆盖,全力构筑起生态保护的林区屏障。

“林区法院辖区面积大、地形复杂,为方便辖区群众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审判和便民‘零距离’,努力满足辖区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在各自然保护区、林场、保护站内设立了8个派出法庭、7个巡回审判点、26个便民服务点。”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景辉表示,将司法服务的端口前移,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本实现全流域环资审判的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五年来,甘肃省林区两级法院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2件。依法保障林业资源安全,审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犯罪案件121件;加大对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审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8件,其中,涉案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4只(头),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象牙制品19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13只(头/尾);审理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案件1件;审理非法收购、运输、走私、出售、加工受保护动植物犯罪案件4件;依法惩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案件2件,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犯罪案件49件。

同时,甘肃省林区两级法院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体系。在洮河林区建立8个“司法公益林”恢复基地,灵活运用补种复绿、易科执行、第三方治理等方式修复生态,共补植苗木2.1万余株,恢复林地面积6811.3亩,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