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矿区法院 服务绿色发展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2-07-05 21:55:13     来源:甘肃法制报

甘肃矿区法院

服务绿色发展 守护绿水青山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

自2017年9月转型以来,甘肃矿区法院坚决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专门化审判优势,坚持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双轮驱动,环境司法治理能力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周期长、难度大以及法院入额法官少、业务庭室无力单独组建合议庭的实际,我们积极探索跨庭室组建审判团队,有效落实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提升了员额法官跨领域审理环资案件的能力。”甘肃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介绍说,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注重在个案中总结裁判规则、培育精品案例,努力实现个案专业化、精品化审判。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甘肃矿区法院办理的中铝兰州分公司污染环境案、乾峰砂场破坏生态案等多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案件、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和全国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

作为新的诉讼领域,环境资源审判特别是环境公益诉讼在法律法规、理论研究、审判实践等方面均存在供给不足。对此,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已成为环境资源审判的常态。甘肃矿区法院立足审判实践,积极推动环境资源裁判机制与方式创新,将环境修复方案作为裁判文书的附件,为生态修复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探索适用承担修复费用、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第三方治理等多种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通过向公益基金寻求资金资助、委托专家对生态损害情况出具专家意见等方式,有效破解公益诉讼案件对鉴定评估过度依赖以及鉴定费用难落实的实务难题。

“在巡回审判中邀请乡政府、村委会、司法所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等一同参与案件处理,对生态修复、第三方治理等行为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管护,有效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均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常小锐说。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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