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起纠纷 法庭调解促和解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范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2011年6月,杨某以周转资金为由向范某借款11700元,并承诺会尽快归还。因考虑到双方是好朋友,范某并未要求杨某出具借款凭证。后范某向杨某催要借款,杨某归还了部分借款后对剩余借款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无奈,范某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
法庭调解过程中,杨某陈述其向范某借款事实属实,但因经济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经过承办法官调解,范某选择原谅了杨某,并表示只要其归还剩余的借款就行,其他的诉讼请求愿主动放弃。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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