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法院调解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王尹法庭受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后,组织多方调解,最终解开了双方长时间的心结,言归于好。
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双方是亲戚关系,原告土地在被告房屋前面,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告的土地占用,并且在上面搭建了草棚。原告和被告多次协商归还土地并恢复原状事宜未果后寻求镇政府、司法所均未结,无奈起诉至法院。
为便于化解矛盾,王尹法庭决定在当地村委会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抒己见,互不让步。庭后,法庭联合镇综治办等再次进行调解,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开导,双方达成原告的土地归被告使用,由被告向原告支付16000元使用费,解开双方长时间的心结,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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