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6月23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等20人诈骗,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以来,被告人赵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先后租用重庆市渝北区某房间、使用由被告人官某乙提供的重庆市渝北区某负一楼车库办公地点,雇用被告人黄某为总负责人,被告人官某乙、曾某某负责财务管理,被告人任某某负责硬件设计开发维护,被告人余某某负责软件研发,被告人余某、丁某某等人分别进行赌博作弊设备的数据测试、模具生产、设备组装、售后、网络维护等活动,生产用于赌博作弊使用的窃照专用器材“飞针”设备及“神通”软件技术,向全国多地出售并提供售后维护服务。
2014年7月以来,被告人赵某伙同被告人官某甲向张某甲(另案处理)出售其加工、组装的“飞针”设备及“神通”软件技术服务;帮助张某甲使用该窃照专用器材在兰州市、徽县、宕昌县、和政县等地伙同他人设赌诈骗,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436094元。
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事实和罪名进行举证、质证,对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利。
经过长达7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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