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毁法院封条 被执行人被罚两千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被法院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6月17日,肃州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某银行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王某名下一套房产,并张贴封条。然而,当执行干警返回现场排查时发现,贴上不久的封条却被撕开一半。执行干警对现场撕毁的封条碎片、楼道出口进行分析研判后,敏锐地察觉到撕毁封条的人就是被执行人王某。执行干警当即传唤王某至执行局,并对其撕毁封条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擅自撕毁法院封条等行为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触犯刑法等法律后果。经释法教育,王某写下具结悔过书。王某故意撕毁法院封条行为,妨碍法院执行工作,鉴于他承认错误,认真悔过,法院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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