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法院宣判一起涉老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2-06-15 16:16:40     来源:甘肃法制报

甘州法院宣判一起涉老诈骗案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养老保险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1年,原张掖糖厂破产,厂里职工一部分被分配到张掖市某工贸公司上班,一部分选择一次性买断工龄自谋出路。2019年,张掖市某工贸公司主要负责职工社保缴纳的张某,为偿还个人债务,在明知对灵活就业等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政策的情况下,仍谎称能够为原糖厂买断工龄的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最终骗取蔡某、赵某养老保险金9万余元,造成他人经济损失。

甘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张某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对张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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