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法院司法护航“种业振兴”综述

发布时间:2022-06-03 17:28:36     来源:法治甘肃网

为“金色产业”注入法治内核

——张掖法院司法护航“种业振兴”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 特约记者 汤栋国 通讯员 常静玉

  张掖大地土壤肥沃,是全国农业制种的天然优良场所。如今,玉米制种业已然成为张掖人民致富增收的“金色”产业。近年来,张掖市两级人民法院紧贴发展大局,积极服务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用有力的司法服务,护航了国家种子安全。

  强化执行合力 守好种农“钱袋子”

  “三年了,我原以为这笔制种款要打水漂,没想到法院还能开展针对制种合同的专项行动,为我要回了5万元制种款,解决了我们制种农户的后顾之忧。”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乌江镇种农王新福收到制种款后,高兴得合不拢嘴。

  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已有40年的玉米制种历史,制种产业的大力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农民的收入。但是,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乱象产生。一些小规模的制种公司资金实力不足,往往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为种农兑付制种款,造成资金拖欠,这严重影响了农户正常生活和第二年田间生产。

  “从今年2月起,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张掖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正权介绍,全市法院多措并举打造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快通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广大种农的烦心事和忧心事。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执行行动取得预期成果,张掖市还专门成立了全市法院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整体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建立与检察、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实行“一案一策”工作机制,彻底清查2019年以来受理的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未结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建立种植案件专门台账,查根摸底,确保了执行力量充足,提高了案件的执行效率。

  截至今年5月底,张掖市两级法院已执结涉种案件532件,执行到位资金1655.6万元。

  创设“种子法庭” 提供全链条服务

  小小“金种子”,造福“大民生”。今年春节刚过,一起制种订单引发的纠纷在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迅速办结。

  因种子价格上涨,制种农户把种子卖给了出价更高的第三方,给签约的收购企业造成损失17万元,而制种农户则觉得签约收购价格低,坚决不予赔偿。案件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制种农户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与行业协会协商,摸清市场价格,一起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制种农户认识到自己违约在先,制种企业也承认收购价格过低,约定由农户赔偿制种企业违约损失10万元,种子企业和制种农户的利益均得到了保护。

  这也是西郊法庭创新开展“五联”工作机制,靠前服务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

  西郊法庭所辖的三个乡镇均是张掖玉米种子的主要产区之一,共有62家制种、贸易企业和3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努力保障种源安全、促进农民增收,西郊法庭结合产业聚集优势,以服务保障种业发展为目标,创新构建种业纠纷调裁分流、精审快执和“五联”“六常态”工作体系,深度打造了“种子法庭”。

  2020年以来,西郊法庭共办理涉种纠纷案件187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2天,调撤率上升11.2%,涉种纠纷化解驶入了“快车道”。

  保护知识产权 鼓励新品种研发

  种业振兴,法治为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种业发展环境、激励育种创新、打好种业翻身仗和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植物新品种权纠纷诉讼案件中,呈现出大公司的种植面积不断缩小、小公司面积不断增多和个人制种分量增多、无证制种情况突出的趋势,造成了此类案件在审理中存在工作量大以及取证难等现象。

  “这对知识产权法官的知识和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法官对审理案件的难度明显增大。”张掖中院民三庭四级高级法官王力珍介绍说,2009年至2014年期间,张掖中院每年受理的植物新品种案件超过全省的一半,而涉及玉米品种的案件数量占了其中大多数。

  张掖中院民三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针对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和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探索改进工作方式,依托“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新模式。

  张掖中院民三庭在审理石家庄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张掖市某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中,宣判后被告张掖市某种业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民三庭法官持续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并给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庭外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上诉,这也给其他同类型案件的当事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2021年,张掖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4件,成功审理的“山东某种业有限公司与薛某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河南某公司与周某某、石某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等案件,均被收录为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依法妥善维护好农户及制种企业利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打造河西国家级制种高地的必然要求。”张掖中院副院长袁建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探索改进工作方式,压实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深化诉源治理,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更好地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张掖种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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