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魏世东 通讯员刘欢)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羊井子湾法庭成功审结一起长达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田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11年,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田某借款5万余元,约定两年还清欠款,后张某搬了家换了联系方式,田某索要无门。一次偶然机会,田某遇到张某,张某称手头困难,希望看在朋友关系的份上再缓和两年并当场补写欠条一张,承诺两年还清。之后张某便再次消失不见。无奈之下,田某将张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张辩称,借款属实,但出具的借条已十多年,已超过诉讼时效。
法庭审理认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有张某向田某出具的欠条佐证,为拖延诉讼时效,张某有意躲避田某的追债,田某多次向张某催款,张某也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计算,故对张某认为欠条已过诉讼时效的意见不予采纳,遂判决支持了原告田某的诉求。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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