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侧记

发布时间:2022-05-29 21:51:16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以案代训”提升履职能力

——凉州区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侧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建庆

“现在开庭。”5月24日下午,随着法槌的敲响,凉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拉开该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序幕。

为支持劳动人事争议诉调对接“慧”调解工作室工作,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提升调解技巧,提高调解成功率,不断增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工作合力,近日,凉州区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案代训”对市劳动仲裁院“慧”调解工作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区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一堂生动的业务培训。

庭审选取一起典型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原告麻某某2020年6月1日入职被告武威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后,担任项目总经理职位,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为180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后工资为25000元/月,任职期间被告一直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未给麻某某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因被告3个月未支付原告工资,原告于2021年1月7日离职,要求被告支付入职以来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五险一金、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上述争议,原告申请劳动仲裁后,因不服仲裁结果遂诉至凉州区法院。

凉州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在法官的引导下,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论证,充分发表意见。法官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和原因、原告拖欠被告工资数额、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及仲裁时效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庭审现场,大家认真旁听,紧跟庭审节奏,“零距离”的体验整个过程,也对证据收集、证据链的形成、劳动争议纠纷的法条适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旁听的仲裁员、特邀调解员等纷纷表示,现场观摩学习法庭庭审过程的培训形式新颖,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深刻的法律知识教育,印象深刻,获益良多,既增加理论知识储备,又提高了应对处置纠纷的能力。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