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2-05-26 18:30:16     来源:法治甘肃网

“六管齐下”强管理 “六个维度”塑格局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

近年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六管齐下”强管理,“六个维度”塑格局,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审判执行的质量效率效果,推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管向”为先导

形成“大审判管理”格局

平凉中院党组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高点站位、系统谋划部署推动审判管理工作,把加强审判管理作为提揽抓总、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确立了党组总体抓管理,院庭长和法官条线抓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职抓管理,纪检督察部门督促抓管理的“大审管”格局,引导基层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转变理念观念,增强审判管理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管理、人人接受管理的大审判管理格局。

以“管案”为基础

审判质效呈现趋稳向好态势

聚焦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体系及办案程序的规范性、公开性,强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将审判管理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强对审判执行过程的政治监督,推行“合议庭+临时党小组”工作模式,研究制定了宣告制、登记制、备案制,稳评、廉评、星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的“三制三评三统一”工作机制。加强审判主要指标的动态监管,坚持“周督促、月通报、季推进”,每周对衡量审判质效的主要指标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每月对审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态势分析推进会,对审判主要指标通报到院、到庭、到人,督促法官知责明责尽责,加强审判流程风险防控。同时印发《审判流程风险提示》流程图,提醒法院、法官增强风险意识,对照14个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有效进行防范。

以“管人”为根本

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办案

建立“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出台《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审判监督管理权力责任清单(试行)》等制度,建立法官权责清单,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建立法院干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干警“八小时”内外常态化监督机制。制定中院机关司法人员分类业绩考核办法和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考核目标清晰、标准具体、衔接配套、同频共振。

以“管权”为重点

构建权责统一的监督体系

建立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制定《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监管流程图、监督管理登记表,完善“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将不动产登记、涉金融化险清收、涉九大产业链、涉创城类等领域的重点案件也列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进行监管。通过健全完善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风险隐患。

以“管责”为抓手

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全力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实质化,在立案环节,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的问题;严格审查当事人的起诉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确保准确立案;对诉前保全标的价值进行核查,杜绝超标的查封。在审判环节,主审法官把好案件质量第一关口;合议庭成员实质性参与案件审理,解决“合而不议”的问题;庭长对本庭室案件质量负总责,把好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在评查环节,建立庭室自评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的常规评查机制,由专门评查人员对“四类案件”、发改案件、再审案件以及特殊类案件等进行集中评查和标识,倒逼法官提升办案质效。

以“管事”为依托

强化审判管理物质科技支撑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平台,实现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的深度融合,建成审判系统、执行系统、审务督查、党建业务和安防监控为一体的“四平台一防护”信息化体系,形成法院条线统建、地方平台搭建、司法便民延伸的“三线并重”智慧法院信息化架构,在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服务群众便捷诉讼、有效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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