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法院执结一起婚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5-19 22:18:16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小锋)“法官,你好,我已经将应返还的彩礼钱打入了你们指定的执行账户。”近日,被执行人吕某拨通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后说。

张某与吕某登记结婚,双方共同生活两年后,产生矛盾并分居,张某起诉要求与吕某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裁定各自返还财物。但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经初步调查,未发现吕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及时与吕某及其父亲取得联系,并结合当地习俗多次与他们沟通,耐心释法悉理。最终,吕某及其父亲放下成见,愿意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张某退还陪嫁物。执行法官与张某沟通后,将两案并案处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