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理赔材料骗保 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2-05-18 14:57:15     来源:甘肃法制报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近日,西固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伪造理赔材料骗保案件,并最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7年2月,陈某驾驶车辆在西固区某路段行驶时撞上了正在横穿道路的行人杨某,导致杨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西固区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了处理,认定由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陈某拿着认定书及其他理赔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同年4月向死者杨某的家属支付了赔偿费用41万元,陈某本人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保险公司在理赔后不久即接到举报称,陈某所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系伪造。保险公司随即与西固区交警大队取得联系,调取了真实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比对发现陈某所提交的认定书中删去了有关陈某所驾驶的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审”的内容。保险公司认为,陈某为获取保险赔偿伪造理赔材料恶意骗保,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后陈某以涉嫌犯保险诈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