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曹治 通讯员伊廷峰)5月13日,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执结一起由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申请的行政非诉案。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依法征收了被执行人李某全名下位于江南街道办李家咀社区房产及土地,要求李某全拆除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并交付土地。但被执行人李某全拒不交付,该局遂向武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武都区法院执行局安排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对被执行人做安抚劝解工作,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拒绝交付土地。执行局果断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张贴执行公告,并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武都区法院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和文明执行,经过4个小时的不懈工作,涉案地块上的房屋建筑被全部拆除。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