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法院构建“四分流一中心”机制
让民商事案件就地高效化解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 通讯员 朱泽林 李鸿杰
今年以来,临泽县人民法院把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市域治理现代化有机结合融入具体工作中,依托县综治中心,建立“四分流一中心”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就近办理、就地化解、便民利民。
向综治中心分流,做到多项选择。由设在综治中心的品牌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家事调解室或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分流至镇综治中心组织调解或交由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及时退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
向审前调解分流,做到专业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从律师、人民陪审员中选聘12名特邀调解员,会同法院1名专职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审前调解工作。对诉前调解未成功或当事人不愿意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引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后进行审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退回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下一步处理。
向速裁团队分流,做到简案快办。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1+1+N”的速裁团队,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办理案件速裁工作。对审前调解未成功的,根据案件分流标准,确定为“简案”的,分配给速裁团队进行速裁。30天内速裁不成功的,进行四次分流。
向精审团队分流,做到案结事了。对确定为“繁案”的疑难复杂案件,分流至专业化民事审判团队,由院、庭长和其他业务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精细化审理。
“四分流一中心”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将受理的矛盾纠纷通过向综治中心、审前调解、速裁团队和精审团队四次分流,形成以诉源治理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在前、法院裁决终局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高度吻合,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确保审判效果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该机制运行以来,临泽法院共向县综治中心分流矛盾纠纷447件,调解成功179件,引导进行司法确认118件;分流进行审前调解471件,调解成功85件;分流至速裁团队446件,速裁结案264件;最后分流至精审团队进行精细化审理的案件794件,仅占诉讼案件收案数的52.3%,近一半的民商事案件在前三次分流中得到有效化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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