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法院审结一起骗婚案

发布时间:2022-05-13 16:59:16     来源:甘肃法制报

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骗婚谋财案件,精心策划骗局的“婚托”马某忠、马某江、马某(女)、喜某飞,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张家川县的男青年小华经他人介绍到宁夏西吉县找对象。西吉县的被告人马某忠得知此消息后,便与被告人马某江、马某预谋后,给马某取名“马晴”与小华“相亲”。四被告人隐瞒马某的婚姻史和家庭情况,马某忠、马某江、喜某飞假扮马某亲属,先后索要彩礼钱等各类费用10余万元。 “婚后”一个月左右,马某随小华在西安打工期间乘机逃跑。案发后,经办案机关多次追赃,四被告人退赔小华8万余元。

张家川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忠、马某江、马某、喜某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马某的姓名、婚姻史、家庭成员进行骗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马建飞)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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