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魏世东 通讯员王永伟)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执行到位案款200余万元。
某银行与肖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肖某某未能如期偿还借款被银行诉至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肖某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14.3万余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肖某某依然未能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偿还,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肖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对其抵押财产依法查封,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对抵押财产直接进行变卖,最终抵押财产以215万元成交。在执行法官监督下,肖某某及时向买受人过户交付财产,买受人将变卖款215万元足额汇入法院执行账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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