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4月13日,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2月15日,康县公安局大南峪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周某旧房中查获疑似改制射钉枪一支。经鉴定,该射钉枪属于枪支。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私自组装并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当庭作出上述判决。被扣押的枪支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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