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22-04-06 18:02:49     来源:甘肃法制报

秦州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主犯数罪并罚获刑二十年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齐洪德通讯员杜佳蕾)3月30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细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被告人马某强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强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马某强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也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天水市侦办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为提升本案审判质效,确保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市、区两级法院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督导小组,加强督导指导,推动提前介入、会商研判、开庭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

在案件庭审后,天水两级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紧抓案件办理,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及时请示汇报,就宣判、送达等事宜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确保黑恶案件审判工作不停、不等、不拖、不推,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手抓、两不误。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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