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陈思雨)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5月,被告刘某某雇用原告曹某某为其开车,约定月工资6000元。后经结算,刘某某共欠曹某某工资8660元,刘某某向曹某某出具欠条一张,并约定了违约金。还款期限到期后,刘某某一直未还欠款,曹某某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电话同原被告沟通后,利用“云上法庭”审理案件。“云庭审”中,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促进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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