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近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商贸公司与服装店达成买卖服装的口头协议。商贸公司多次催要货款后,服装店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商贸公司遂将服装店诉至法院。一审开庭时,服装店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商贸公司仅提供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一审法院以该聊天记录无法证明双方对往来账目进行核对或结算为由,驳回商贸公司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商贸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审庭审中,办案法官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利害关系并当庭释法说理。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