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12月23日,二级大法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担任审判长,在省高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甘肃某投资有限公司、房某某、苟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上诉一案。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观摩了庭审。
为保障各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彰显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在该案法庭调查与辩论前,审判长张海波向诉讼各方作了司法礼仪释明、公正审判释明、诚信诉讼释明。
庭审中,张海波运用庭审程序规则,引导各方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准确提炼、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合议庭认真听取了上诉人及其代理人的上诉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和双方的质证、辩论意见,充分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实质化效果。
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半小时,在最后阶段,由于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进行调解,法庭将根据协商调解的情况,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力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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