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近日,西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6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追究6名被告人的法律责任。
据检察机关指控,6名被告人在明知其所销售的性保健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依然对社会大众销售,行为已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外,由于该行为危及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提请法院同时判令各被告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西固区法院审理后,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10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1年,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同时判令6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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