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12-23 22:48:07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黄建国)因一起赡养纠纷案,镇原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返还其母刘某存款5万元,但张某对此置若罔闻,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刘某年逾八旬,5万元是其早年间辛苦积攒的养老钱。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张某以花自己母亲的钱“天经地义”为由,一再拒绝执行。

12月10日这天,法官老王得知刘某身体欠佳,急需资金看病,于是约张某来到法院协商案件执行事宜。

老王试图用情理法唤醒张某的亲情与良知,把5万元交还给其母亲去看病。但张某一口咬定这是自己的家务事,用不着法院来执行。看到张某的如此态度,老王果断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张某被控制后,老王对其随身财物进行清查,发现张某正好携带5万元现金。这时,老王再次对张某释法明理,张某低下头开始承认错误,并为自己的行为连连道歉。为缓解母子关系,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张某的拘留决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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