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柳樱)12月14日下午,当事人崔某某及其家属来到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护民权、明断是非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民三庭全体办案人员手中,连声向他们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崔某某购买了马某父亲的房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手续,但崔某某已在涉案房屋中居住了近20年。2018年,该住房被列入棚改项目后,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给崔某某补偿安置了一套全新房屋。崔某某本可以在舒适宽敞的新住房中安享晚年,但却遇到了烦心事儿。原来,马某父亲去世后,马某认为被拆迁的房屋其父并未出售给崔某某,其作为合法继承人,理应享有该套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权益。因此,崔某某就房屋问题与马某发生了纠纷。
天水中院民三庭办案法官通过认真查阅卷宗,仔细研读案情,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调查核实,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与下级法院及政府部门多方沟通协调,最终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崔某某享有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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