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日前,洮河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雍国龙来到洮河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下巴沟保护站开展普法宣传进林区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雍国龙从涉林案件办理、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规定、严惩各类侵害保护区动植物及生态的行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系统解读,使林场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
此次宣讲活动,为林场职工送去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洮河林区法院将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创新宣传方式,继续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为助力平安林区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