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甘肃模式”优势 ​构建多元共治环境资源保护格局

发布时间:2021-06-07 11:10:58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洋)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4日,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2020年度集中管辖法院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据悉,我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甘肃模式”,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全局观,探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

2020年,全省两级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坚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甘肃模式”的集中管辖优势,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 通过打造“司法+基地”“司法+恢复”“司法+专家”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司法模式,确保生态赔偿资金管理规范、利用高效,生态环境修复方式多样、执行到位,案件审理成本减少、质效提升,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一年来,两级法院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执法合力;通过建立生态司法保护跨地域协作机制,推进大江大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通过深化环境资源保护理论研究,推动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通过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公众参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司法新需求。2020年,共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297件,审结218件,结案率为73.4%。

全省林区两级法院管辖区域横跨陇东黄土高原、陇南地区、甘南州及河西走廊,东至子午岭,西至敦煌西湖,南至文县,管辖面积800多万公顷,实现了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障全覆盖。2018年以来,林区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案件458件,除依法打击犯罪外,积极探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尝试易科执行制度,将罚金刑转换为抚育幼林、补植复绿,引导涉案人员由“毁林人”变为“造林人”“护林人”。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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