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7月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5起已判决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祁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该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06 年以来,被告人祁某陆续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陆兴某、马万某、姜万某等人,在其经营的茶楼等地开设赌场,为追讨赌债及高利贷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犯罪。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势力不断壮大,逐步建立起以祁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组织、策 划、指 挥 多 起 违 法 犯 罪 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奸罪等。经依法审理,被告人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8 年 6 个月,剥夺政治权利 4 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至 1 年 2 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和查扣。
兰 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明某恶势力集团案件
该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08 年以来,被告人朱明某纠集了被告人张治某、刘青某等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兰州市浙江籍经商人员中逞强立威,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明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欺压百姓,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08 年至2018年期间,该犯罪集团在兰州市城关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故意伤害1宗、敲诈勒索10宗(共计数额2069 万元)、非法拘禁1宗。经依法审理,被告人朱明某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左海某恶势力集团案件
该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16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人左海某、朱多某先后纠集被告人何志某、张东某等人,形成以被告人左海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在武威市凉州区皇室假期休闲洗浴中心以洗浴、按摩为掩护,设立卖淫场所,长期招募、组织卖淫女性从事卖淫活动,提供卖淫服务,规模庞大、影响恶劣,严重妨害当地的社会管理秩序,严重损害当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期间,被告人左海某在洗浴中心逞强耍横、滋事生非,伙同被告人李宏某、马海某、马海某、雒尕某随意殴打消费客人。被告人左海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经依法审理,被告人左海某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 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郇金甲恶势力集团案件
该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11 年以来,被告人郇金甲、郇金乙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被告人郇金甲、郇金乙组织、策划、纠集、指挥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在景泰、兰州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郇金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郇金甲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经依法审理,被告人郇金甲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和查扣。
平凉市华亭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许建某恶势力集团案件
该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2018年11月,被告人许建某、苏帝某等人密谋后,通过互联网组建“中华宝”网络贷款诈骗平台;自行研发“安亿宝”网络贷款软件搭建“安亿宝”网络贷款诈骗平台。通过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在“中华宝”“安亿宝”网贷平台客户端注册办理贷款。贷款审核后,仅支付借款金额的 70%,借款金额的 30%以 “手续费”为名作为砍头息直接扣除。借款到期或逾期时,又以办理“展期”“延期”为名进行催收,并收取高额“续借费”“延期费”“滞纳金”,在催收过程中釆取电话辱骂、向被害人近亲属、朋友打电话、发短信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还款,致使本案部分被害人因无法偿还债务被“中华宝” 等多个网贷平台催债而不堪其辱自杀身亡。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3月6日,该集团共计骗取被害人一千多万元,经审计非法获利17113716元。该犯罪集团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网络对全国29省市1万多名被害人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采取电话威胁、短信轰炸、曝光通讯录等手段迫使被害人还款,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许建某、苏帝某、许宏某为首的“套路贷” 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许建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经依法审理,被告人许建某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 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和查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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