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李洋)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98个单位“甘肃省巾帼文明岗”称号,授予50个单位“甘肃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8人“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省高级人民法院督查联络处获“甘肃省巾帼文明岗”称号,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获“甘肃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盖冬梅、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莉获“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近两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女性干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重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投身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突出贡献。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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