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企业为一场官司断了生路
——武威中院温情调解一起亿元涉企纠纷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
近日,一起标的额达1.03亿元的光伏企业租赁合同纠纷,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迎来“共赢”结局。原告主动让步、被告承诺履约,两家曾剑拔弩张的企业不仅保住了持续发电的“生命线”,更重拾多年合作情谊。
时间回溯至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陕西某电力有限公司与民勤某新能源公司怀揣合作愿景,先后签下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合作协议与租赁合同——前者拿出30兆瓦光伏电站,后者投入20兆瓦电站,计划整合资源共同开发光伏项目,由民勤某新能源公司负责运营。可合作的“蓝图”未及完全展开,分歧便悄然滋生:双方对运营期间各项费用的承担约定模糊,民勤某新能源公司未按约定向陕西某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发电收益,矛盾就此产生。多次协商无果后,陕西某电力有限公司一纸诉状递至武威中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追讨拖欠的收益,一场亿元级纠纷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承办法官刚接触案件,便敏锐察觉到“判决”背后的隐忧:两家企业的电站需“捆绑”才能达到国网入网容量标准,一旦合同解除,单独运营的电站都将因不达标被挡在并网大门外,后续发电收入将彻底归零。更棘手的是,民勤某新能源公司已涉其他执行案件,若失去发电收益这一“现金流”,其偿债能力将急剧下滑,陕西某电力有限公司即便胜诉,也可能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
“不能让企业为一场官司‘断了生路’。”秉持这一理念,武威中院民一庭迅速调整思路,将“调解解纷”定为主攻方向。考虑到双方企业负责人均在外地,法官先通过多轮电话沟通“破冰”:一边逐字梳理协议条款,明晰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的争议焦点;一边核算实际付款金额差距,引导双方理性调整诉请,从源头减少诉讼成本消耗。开庭时,法官不再局限于“辨对错”,而是以“一揽子化解”思维为切入点,结合法律规定与行业实际,向企业清晰剖析“解除合同”与“继续合作”的利弊,让双方看到“各退一步”的可能性。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双方在运营费用抵扣金额上各执一词,差距悬殊,谈判一度陷入僵局。庭审结束后,全庭人员迅速分工:一部分人“面对面”组织协商,搭建沟通平台;另一部分人采取“背对背”疏导,分别向企业释法明理——对陕西某电力有限公司,法官坦诚分析“判决胜诉却执行无门”的风险,点明“保住电站运营才能拿到稳定收益”的关键;对民勤某新能源公司,则着重强调“拖延履行的利息成本与信用损失”,提醒“良好履约才能留住合作机会”。
法理的清晰阐释,加上情理的温暖疏导,逐渐融化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陕西某电力有限公司主动作出让步,同意承担部分经营期间费用,并放弃利息及部分发电收益;民勤某新能源公司也承诺按约定按时支付款项,双方握手言和,达成继续合作的调解协议。这场耗时许久的亿元纠纷,最终以“共赢”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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