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家”解民忧
——金川区法院以“三维发力”筑牢物业纠纷化解屏障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鲜晓苏
住房是民生之基,物业则是守护“家”的关键一环。近年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物业纠纷化解全过程,以“诉前预防、联动调解、依法审理”三维发力,为居民日常生活的“稳稳幸福感”筑牢司法屏障。
救火留洞难定责 诉前介入5天解民忧
“总算不用为屋顶破洞揪心了,邻里和气也没伤!”9月28日,金昌某小区业主张某望着修好的屋顶,紧握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此前,小区楼顶因太阳能老化起火,张某救火后自家屋顶被烧破。消防部门无法锁定责任方,张某不愿自担维修费,物业公司以“非管理疏漏”拒责,社区调解无果,邻里关系也生裂痕。
金川区法院社区法庭接网格员求助后,法官即刻赴现场查破损、问经过,同步调消防认定书溯源,随后组织张某、物业及18户涉事业主座谈,结合“公平责任原则”释法,指出物业未排查隐患的疏漏,也说明业主需分摊费用的依据。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物业承担40%维修费并加强巡查,业主分摊余款。从介入到修缮完毕仅5天,实现“矛盾不发酵、问题早解决”。
为从源头掐灭同类纠纷的火苗,金川区法院针对物业纠纷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辖区十几家物业公司精准发出司法建议,明确提出加强消防隐患排查、加密安保巡逻等具体改进方向。同时在各社区设立“法官联系点”,建立“法官+网格员”一对一联动机制,定期地毯式排查研判多发性、苗头性物业纠纷。法官们还化身“普法讲师”,常态化开展“物业纠纷预防课堂”,通过真实案例拆解物业职责、业主权利与义务,推动物业纠纷化解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深度转变。
灯牌扰邻结积怨 依法审判明责又止纷
四年前,金川区某小区业主王先生家楼下公司私建巨型广告灯牌正对其卧室,白天挡光、夜晚扰民,王先生多次找物业求助协调,却始终未果。直至2021年文明城市测评,灯牌才被整改拆除。
因不满物业推诿,王先生认为其未履行管理义务,从2021年起拒缴物业费,四年累计拖欠近万元。2025年初,物业公司催缴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补缴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3月20日,案件进入诉讼阶段,金川区法院社区法庭并未直接开庭裁判,而是先实地查勘灯牌遗留痕迹及扰民事实、核实物业履职记录,同时搭建双方协商平台:一方面向王先生明晰“物业无执法权,已发整改通知并向职能部门反映,尽到了管理义务,拒缴物业费无依据”;另一方面考虑其非恶意拖欠,向物业公司说明“违约金诉求不合理”。最终,法庭依法判决王先生补缴物业费,不支持物业公司违约金诉求,既以裁判划清权责边界,又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做到“案结事了不结怨”。
针对此类“业主因历史纠纷长期拒缴物业费”的高频问题,金川区法院梳理出“厘清纠纷时间线、区分物业履职程度、平衡双方权益”的审理要点,随判决书向辖区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同步送达,提醒物业加强履职痕迹管理,也引导业主通过合理途径维权。同时启动“诉讼回访机制”,在案件办结后15日内回访双方,确认物业费补缴进度,督促物业公司改进服务,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漏水牵出三方怨 联动调解合力破僵局
7月12日,某小区张某家房屋因水管脱落漏水,导致楼下李某主卧天花板受损。李某协商赔偿遭拒后,以“物业未尽协调义务”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欲起诉追讨物业费,张某则坚持“未装修无责任”,三方矛盾陷入僵局。
针对这起涉及邻里、物业的双重纠纷,金川区法院社区法庭联合区综治中心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背靠背调解:先分头沟通摸清诉求,向张某释明“未装修不免除管理义务”,向李某厘清“漏水纠纷与物业费属不同法律关系”,并向物业指出“作为小区管理方,有义务协助业主解决问题,属履职不到位”,合力促成三方达成一致协议,物业公司减收部分物业费,李某在规定期间内一次性付清物业费,张某对李某房屋损失予以赔偿。
自今年4月金川区法院立案窗口正式入驻区综治中心以来,金川区法院进一步健全“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创新推行“1+1+N”模式,即选派1名法官+1名书记员+N名特邀调解员组成诉讼服务团队入驻,提供指导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等便民诉讼服务,努力将“多元解纷+先行调解”模式从“个案化解”升级为“体系化治理”,已高效化解物业纠纷百余起,既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经济成本,更体现了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为社区和谐稳定注入了治理动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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