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侵犯他人名誉 法院判处赔礼道歉

发布时间:2025-10-20 17:14:2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黄建国)近日,镇原县法院审结并宣判一起网上侵犯他人名誉权纠纷案,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8元,并在某视频平台制作短视频赔礼道歉10日。

今年4月,刘某怀疑男友与张某有暧昧关系,遂通过张某门店上的电话添加微信,下单定做蛋糕后却拒绝收货,声称故意捉弄张某。之后,刘某又使用“王某老公”“李某老公”等昵称和头像,在微信里骚扰张某,并在视频平台评论区随意发布其与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给张某造成精神上的困扰。张某通过平台联系刘某删除帖子,但对方却置之不理。

张某报警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定刘某身份,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张某向镇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恶意下单订做蛋糕,给张某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刘某发微信骚扰张某,并将与张某微信聊天的敏感信息截图发布在视频平台评论区,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张某的品德、信用产生负面联想,客观上导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损害了张某人格尊严,侵害了张某名誉权,应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张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刘某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故对其要求刘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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